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创新型人才,根据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班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重庆城科发[2023〕341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自愿申请,各二级学院遴选,教务处审核,学校研究批准,现将拟补录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-10月18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务处联系,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反映人保密。
联系人:范馨予 联系电话:13452832318
附件: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关于2025-2026第一学期卓越班学生补录名单的公示.docx
教务处
2025年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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